本报西安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陕西省教育厅大胆改革原有的教学管理体制,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开展跨校选课,使高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跨校选择自己满意的课程和老师。
跨校选课的课程是以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为基础,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辅修课。选学课程未列入本校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可作为选修课或辅修课。跨校选课的范围主要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公共课、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实践课、辅修专业系列课以及有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知识面拓宽的课程,并逐步扩大,不断完善,以建立全面的跨校选课体系。
跨校选择课程的程序是:首先由教师本人自荐和教学基础单位推荐,提供课程大纲、教师教学简历和课程特色,报省教育厅,由专家小组审核确定。为了推进课程内容、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综合改革,凡各校改革力度大,教学效果好的课程,设立跨校示范课,供教师、学生选学。所有跨校选课项目都将在网上公布,学生可以在网上向开课学校申报,经过学校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
跨校选课的课程必须在学分互相承认的基础上进行,凡在要求上相同或高于本校要求时,可以替代本校该课程的学分。同时,允许学生既可在跨校选课的课程上学习,也可以参加本校同类课程学习,以最高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学生通过跨校选课学习提前学完教育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提前毕业。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06月05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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