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甘海涛 记者王云龙 实习生黄庆锋) 一大学生创建黄色网站,想在互联网上“淘金”,孰料一分钱未赚反而落入法网。昨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判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新类型案件。
刘系成都某大学在读学生。去年10月底,刘发现在黄色网页上做成人广告可以赚钱,于是在国外建立了一名为“无尽诱惑”的黄色网站,因国外为个人主页提供的存储空间不大,且维护困难,刘又将该网站链接到国内网易公司的目录下,并在该目录下的“zip”文件夹中存放了大量淫秽照片、文字,又在其中放置了广告词条,以图牟取利益。
今年2月13日,成都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室在对互联网的监控中发现了该网站,借助刘留在网站上的联系邮箱为线索,通过侦察,确认了刘是成都某高校学生。次日,警方将其挡获,并在刘的个人计算机中发现了大量同“无尽诱惑”网站中内容一致的淫秽照片、小说,以及一些应用软件等。经审查,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家庭困难,想赚钱减轻家庭负担。据北京网易公司统计,该网站建立3个月以来,进入网站并点击其中广告词条的共计7,6131人次,但直到案发时,刘并未得到分文报酬。
鉴于刘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又系初犯,金牛区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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