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钱不还,银行将向全国公布大学生本人、家庭成员、见证人、介绍人的姓名及情况以示警诫。
本报讯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为找不到担保人发愁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订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年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均可凭自己的信用申请助学贷款。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启动了助学贷款,投放资金量很大,但拿到资助的学生却很少。以工商银行为例,到去年底为止,共有1万名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可4亿元的申请意向只有509万元落到实处。
据了解,担保难是制约贷款发放规模的主要原因之一。银行大多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由于贷款者大多是困难学生,难以提供担保;异地求学的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又难以找到担保人。尽管一些高校采取了教师担保、学校担保等方式,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困难,一些金融机构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同时,也已探索多种担保形式,但要彻底解决担保资金的来源,加大信用贷款的规模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由于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个人金融信用登记制度,贷款银行和贷款担保人面临一定的风险。但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货币司利率处认为,大学生是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首选对象,放眼未来,真正的人才出自大学生,如果因为几万元而影响他们的一生,那就太不值了。今后,各个银行将建立信用档案,如果有大学生借钱不还,银行将会向全国公布他本人、家庭成员、见证人、介绍人的姓名及情况以示警诫。至于大学生的信用衡量标准,则由各个银行自己具体制定。(梅志清、方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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