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刚满14周岁的福建龙海市浮宫镇美山中心小学五年级女学生苏小玲,在“六一”儿童节前夕离开了这个在她看来并不快乐的世界。她在家中服毒自杀前,留下了一份遗书。
“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对不起您。我已经喝了毒药了。我要走了,我愿意求死也不去读书的,我小玲是个很要面子的女孩子,要我去读书,我不要。我读书也没有用,如果我去读书的话,那个张老师他(她)会对我好吗?虽说我这么小就死了,但我值得,比被人看不起还要好……”
据警方调查,在苏自杀的前一天,也就是5月29日上午上课期间,数学老师张某正在板书,另一女同学抛给苏小玲一个纸团,有同学立即报告,张老师说:“扔纸条的站起来。”那位女同学和苏小玲站了起来。一些同学说会挡住视线,张老师就责令她们到后排去。那位女同学哭着站到后排去了,苏没有去,同桌的男同学就推了她一下,苏提起书包就走。
苏小玲的弟弟和她是同班同学。他证实,张老师没有打骂他姐姐。不过,苏小玲离开教室时,张老师自述是“小玲,你不要走。”而死者的弟弟则回忆说:张老师说“你有本事就不要来读书!”
据了解,苏小玲负气回家后,当日下午、次日上午连续旷课,班主任发现时,悲剧已发生了。班主任说,小玲平时表现不错,语文成绩可以,数学差一点,没有不礼貌行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
对于“罚站”,该校校长认为,这不是变相体罚,是班级的“公约”。(林练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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