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的发生并不是耸人听闻,尤其对于即将步入考场的考生,如有下列偶发事件发生,请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及时与监考人员沟通并在监考人员的安排下处理,千万不可因这些“小事”而失分:
1.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监考人员会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暂停拆封,将此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员换备用试题袋,启封分发试卷,主考应负责查明原因,立即逐级上报至教育部考试中心。需要注意的是:面对这种情况,考生不可擅自做主。
2.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监考人员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并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考点主考要请示区、县招办,核实情况,用备用试卷补齐,补齐因此而耽误的考生考试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提示:无论耽误多少时间,考生不要着急,因为主考人员肯定会给考生补齐规定时间。
3.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果试卷不清的只是少数,监考人员可参阅此考场中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考。主考官可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市高校招生办。提示:考生别着急,监考人员有责任帮助你解决此事。(待续)资料来源:北京市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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