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教育部有关部门近日确定,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7月7、8、9、10日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北京、河北、江西、山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试时间为7月7、8、9日。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其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7月7、8、9日。
广东、河南两省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其中X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7月7、8、9、10日。
上海市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继续单独命题,其中X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7月7、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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