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为别人写完一篇论文,就读到了《请别诱我做“枪手”》(见5月30日“青年话题”)一文,忍不住想说几句。
我是一名业余作者,曾在各级报刊发表过100多篇各类文章,在本地算是小有名气,因此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少麻烦,说白了就是不得不经常为别人做“枪手”。
找我做“枪手”的,一是各级领导,领导谁敢得罪?不是有人削尖脑袋想为领导干点什么,还干不上吗?领导找你做“枪手”是瞧得起你,别不识好歹!二是亲戚朋友及同学等,这些人不能拒绝,用我老婆的话说就是:“你除了会写几个字外,还有什么用?”三是慕名而来,又请吃饭又付钱的。
几年来,我为别人写过各种论文几十篇。说是写论文,其实不过是东拼西凑、改头换面而已。我为某局长写的两篇论文还曾发表在中央某部的系统报和省级刊物上,不是因为我写得好,而是因为局长大人有钱、有关系。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报刊常常要发表一些既无学术价值又无阅读价值的所谓论文,难道就是为了几个钱吗?我不明白,为什么评职称、长工资等都要看发表过几篇论文,这不是逼着大家去弄虚作假吗?难道除了论文就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与实际水平?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单位三天两头让同志们写论文,就连我国民俗学泰斗钟敬文老人都说他一生中只有3篇文章才可以算作论文(见5月21日《中国青年报》第5版),而我们这些普通干部职工,哪个真会写论文?难道仅仅就是为了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吗?
做“枪手”对我的时间与精力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对我的大脑与思维来说,是一种无情的摧残!每做一次“枪手”,我的灵魂都要经受严刑拷打,我的心灵都要经受巨大的痛苦!
请别让我再做“枪手”,请别让我的心灵再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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