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颁布实施了新的国家《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新标准增加了“一般文物”这一新的文物级别,这引起了文物工作者和文物收藏者的关心。什么是“一般文物”?增加“一般文物”这一级别,有什么意义?近日,记者专门就此问题,对国家文物局及部分文物专家进行了采访。
新标准在内容方面有变化
于2001年4月9日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新《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其内容方面与1987年的原《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不同的是,新标准不再把国家文物藏品简单地划分为一、二、三级,而是根据文物的不同价值和重要性,划分为“国家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两大类。其中,“珍贵文物”又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定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定为三级文物。
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定为一般文物。同时,一般文物还涵盖了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历代艺术品,以及生产、生活用具等。新标准关于一级文物定级的细则增加了1条,二级文物的细则增加了2条,三级文物的细则增加了3条,一般文物的细则制定了7条。
新标准进一步规范条文
对于新标准出台的原因,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社会文物管理处处长屈盛瑞认为有两个,原因之一是为了使《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更加规范化,原因之二是为了有效地增加我国馆藏文物的数量。
198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标准中规定:文物藏品中的珍贵文物分为两个级别,三级文物要经专家鉴定方可定为珍贵文物。1992年,国务院制定的《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标准》与《细则》间出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比如《细则》标明:文物藏品中珍贵文物分为三个级别,外加一般文物,也就是说三级文物就是珍贵文物,而无须再请专家鉴定。此次出台的新《标准》主要是把1992年的《细则》以《标准》的形式颁布出来。
据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先生介绍,原《标准》是用内部文件的形式颁布的,而新《标准》则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这种变化说明了我国在法规建设上的重大进步。
新标准使馆藏文物增加
我国拥有5000年的文明历史,但目前全国馆藏的文物却不足2000万件。以美国为例,建馆不足百年的美国历史博物馆,拥有1700万件文物。美国自然科学博物馆有1800万件文物。美国斯密森博物院拥有的文物高达1.2亿件,李晓东先生认为这与美国的文物鉴定标准有关。据说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凡具有60年历史的东西都属国家文物。如果以这样的标准,中国的文物可能会高达几十亿件。
谁都不能否认中国的巨额文物数量,但文物专家指出,由于这些文物大多在民间或埋在地下,真正被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只是少数。
美国文物较多的另一个原因是大量花钱购买。美国的许多博物馆都藏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文物,其中很多文物来自中国。由于重金购买、走私中国文物现象泛滥,致使文物市场的价格飙升,这也导致了国内的博物馆眼睁睁地看着珍贵文物而无力购藏。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颁布新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就有了新的含义——使中国馆藏文物级别提高,使中国馆藏文物数量增多。屈盛瑞指出,新标准得以实施后,博物馆馆藏文物中有许多会被提升为珍贵文物,也将有更多的一般文物进入馆藏。晨报记者杨玉峰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手机短信传送天气预报、演出信息、彩票号码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 文化教育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