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人才需求矛盾,我省近日出台2001年普通高校定向生招生工作办法,以确保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并指出高考生有权选报定向招生志愿。
办法规定,面向地(市)、县(区)定向招生的计划,户口属该地(市)、县(区)内的考生都有资格报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考生在填涂该定向招生院校或专业的同时,应在志愿卡“愿否定向院校”栏内填涂“愿”字,否则以不愿定向对待。同时,有定向招生计划的行业和单位,可以推荐本行业的单位职工或职工子女报考在本行业和单位定向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定向行业和单位推荐的考生,应填写《定向考生志愿表》。
办法还规定,定向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地(市)、县(区)的定向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到地(市)、县(区)的招生计划,面向所属地(市)、县(区)以内的全体考生,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陕北、陕南和关中山区县招生计划,如果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完不成时,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适当降低分数录取部分考生。(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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