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季羡林、吴青(冰心之女)、沈东子等11人诉中国物价出版社侵犯他们的署名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11起案一并作出公开宣判,法院判令中国物价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新闻出版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1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0676元。
据了解,1998年11月,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了由李博等人为主编的《诺贝尔文学奖大系》一书,全书共三卷,字数总计为300万字。其中,书中收录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就包括了《癌症楼》、《素芭》、《老虎!老虎》、《大盗巴拉巴》等数十篇由季羡林等11人翻译、并合法享有翻译作品著作权的作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天的判决中指出,经法院审理查明: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诺贝尔文学奖大系》一书,在收录和使用11位原告的作品过程中,未得到11位原告的许可及为原告署名,也未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报酬。物价出版社作为出版单位,懈怠了应尽的查审义务,其主观过错明显,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煦 佟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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