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交响乐团携郎朗访华演出的那几日,首都的天气陡然增加了热度。穿行于烈日曝晒下的街头报亭,随手一拽便可见到一位风姿绰绰的年轻钢琴家的风姿。有的文章称他为音乐神童,有的惊呼“郎朗--领军钢琴中国时代”,还有的将他与李云迪陈萨等排列成序。不管怎么说,人们对于郎朗的好奇与对费城交响乐团的崇敬,已经进入了灼热的期待之中。
其实,我该说的话在我那部写郎朗的书(《爸爸的心就这么高—钢琴天才郎朗和他的父亲》)中,也都说完了,面对媒体的好奇,我也不想再赘述什么。那天走进人民大会堂,也只是与七千名观众一样,等待着郎朗的登场亮相。在我看来,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音乐会,这是费城交响乐团成立一百周年的庆典,也是指挥大师萨瓦利什将与他的指挥生涯进行一次庄严的道别。(尽管北京演出之后萨瓦利什还有上海和香港两场演出。)萨瓦利什本身就充满动人色彩,何况还有一位旅美四年的中国钢琴天才郎朗将与之合作门德尔松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呢!在郎朗去美国的四年间,我不能不被他一次次在美国、在欧洲的辉煌演奏所震惊。美国许多媒体对郎朗一片盛赞,《芝加哥论坛报》评论家称他为“最伟大最激动人心的键盘天才”;《华盛顿邮报》认为“这个18岁的钢琴家已经是一位炉火纯青的世界级演奏大师”了。然而,他在我的眼里,总还是个稚气未蜕尽的孩子。不是吗?在王府饭店的大厅,他摘下墨镜的一刹那间突然发现我时,他竟还像过去那样孩子气地扑过来与我拥抱。我熟悉他热情相拥的姿态,却生疏了他走向舞台的那份神情步态。
毕竟四年多无缘目睹他正式出场了。
人民大会堂有太多的灯光弥散开来,温柔得一如萨瓦利什大师印在节目单上的悲悯的目光。那目光带有着浓郁的人类关怀的温情,脉脉盯视着走进音乐现场手持节目单的云云众生们,仿佛他在用眼睛与你进行着关于音乐、关于人类情感的深切交流。
大师无疑进入耄耆之年,满头银发,过于平稳的举手投足间,更让人感受到费城交响乐团的深度。第一个曲子显然是个铺垫,当钢琴被缓缓推出台后,我们便期待着郎朗的出场了。
郎朗身着燕尾服,他比四年前显得清瘦而英俊。在人们的期盼中,他与萨大师一前一后出场了。一老一少,发不同青,却迈动着同样的步子。这脚步沉实中透出自信。我是从郎朗的父亲郎国任打来的电话中得知郎朗与费城交响乐团合作的曲子是门德尔松的《第一钢琴协奏曲》。门德尔松只写过两部钢琴协奏曲,NO·1,OP25,即第一钢琴协奏曲;另一部是D小调OP·40第二钢琴协奏曲。G小调的第一钢琴奏曲作于1832年,是作曲家为他的女友台尔芬所作。这首曲子记载了门德尔松在慕尼黑的一段难忘的恋情。清纯的郎朗从未涉足爱情,但他却不止一次地成功弹奏了爱情的动人诗篇。还在他13岁时参加仙台柴柯夫斯基大赛时,他选择的曲目就是肖邦的第二钢琴协奏曲。这首爱情曲子对一位13岁的少年其难度可想而知了。当时作为评委的周广仁先生都在为郎朗捏把汗。但是,郎朗成功了,他征服了所有评委,一举夺冠。事后有人问到天真无邪的郎朗是如何理解和表现肖邦那种爱情的,郎朗说,他爸告诉他,你就把这爱情当成是爱你妈,爱祖国!
那时候,郎朗与父亲在北京刻苦学琴,而妈妈周秀兰却一个人留在沈阳,八年了,两地分居,他们这个家庭为了郎朗付出巨大牺牲,我称他们是有家庭而无生活。如今,他们一家人因为郎朗的成功而融融团聚在美国,郎朗可以尽享母爱了。但是,母爱毕竟替代不了爱情。那么,郎朗如何去表现门德尔松笔下的爱情呢?何况,郎朗最擅长的还不是门大师,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钢琴协奏曲、第三钢琴协奏曲,还有肖邦第二,即便是弹贝多芬、舒曼、勃拉姆斯,郎朗也毫不逊色,可他为何选择了门德尔松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呢?郎国任说没问题,郎朗肯定能弹好。郎朗在音乐学院琴房练琴时,对他将要演奏的门德尔松也是充满自信的。尽管这样,我仍然心里犯嘀咕,郎朗毕竟更适合弹奏激情澎湃的大曲子,大开大合间,激荡出瑰丽和壮美。何况人民大会堂这种地方,这么大的空间,只有博大与恢宏才能填满。相形之下,这首门德尔松的“小曲子”能否压住场?能否满足中国听众的口味儿?
郎朗沉稳地落座,他沉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没有去注视指挥大师。萨瓦利什背对着他,用一头闪闪银发去照亮郎朗。我始终没有见到他们之间有什么交流和提示,但他们在音乐的感觉中达到惊人的默契,从而使得整个乐队敏感得犹如一台仪器,在萨瓦利斯的沉缓比划中运行,在郎朗的精妙的指尖下,划出耀眼的轨迹。技巧对于郎朗已经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音乐。最能打动我的是第二乐章,那种慢板,那种抒情,那份雅致,那种惊人的自控力,都是以往的郎朗钢琴中不曾有过的,令我感动不已。他不是以激动热烈与炫技赢得观众,他是以敏感的脆弱的几近透明的心灵去感动键盘,感动博大的演出空间,感动首都七千名观众。这是音乐的力量,也是郎朗的力量。这需要足够的自信!
郎朗在观众热烈而温暖的掌声中往返于舞台,这种掌声如同拥抱与抚摸,肯定令郎朗惬意无比。斯克里亚宾练习曲、浏阳河,他加弹了两个曲子。在他数次往返于舞台时,我注视着他的脚步。他的那位工于心计的父亲是极看重台上走步的。曾经,他在父亲精心指导与策化下迈动舞台步子,这种策化一度为他们父子带来诸多非议,甚至有人嘲弄郎朗小小年纪竟学大师步。在郎朗首次登上国际赛事时,他的步态确实有着明显的校仿成份,一个孩童的稚气与过份庄重作态的步子形不成呼应,令人发噱,等到1997年,他已经以第一名的身份考取了美国柯蒂斯时,他回到故乡休整期间,曾在长春和哈尔滨等地巡回演出时,他的舞台步子仍然不具备大师风范。而希望他成为大师,这是他的父亲刻骨铭心的期待。
如今,我也说不清大师步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步态。不过,我觉得郎朗确实不同以往了。他从容镇定,不被任何激动氛围所影响,稳健得方寸不乱。是因为他在世界各地受到的欢迎太多了吗?
确实,郎朗已经迈出了完全属于他自己的步子。(刘元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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