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移民法的审议通过,已经进入倒计时的最后阶段了。2001年6月13日,加拿大众议院(House of Common)已通过对新移民法草案(Bill C-11)的最后审议,即完成了“三读”。(Third Reading),随即,第二天,6月14日,该草案已送交上议院(Senate),完成了“一读”(First Reading)。该草案在上议院的二读将会在今年秋天进行(应是9月18日以后)。上议院在完成“三读”后,如果建议作修改,则该修改意见将再被送回众议院作审批。如果上议院没有修改意见,该草案将会被送至女皇在加拿大的代表――总督签字。总督签完字后,该法律就正式生效了。
问:加拿大众议院(House of Common)和上议院(Senate)的职责分别如何?
钱律师答:加拿大众议院和上议院是加拿大国会的两个不同部门。是加拿大政府立法程序的必经机构。但是,加拿大的众议院和上议院的职能与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各自职能有很大的不同。加拿大的众议院议员是通过民众选举产生的,因而有较大的权力。在立法程序中,只要众议院通过的法律草案,原则上就是最后定稿了。加拿大的上议院议员是由行政机构任命的,基本上是终身制。因而,权力较弱。基本上是对众议院已通过的法案作监督、审查和建议的作用。没有太多的实权。
因此,这次的新移民法草案Bill C-11,在经过众议院“三读”通过后,基本上已定型了。该法案最后被上议院否定的可能性很小。要作的改动也很小。等上议院完成三读后,再经过总督这一“橡皮图章”,该法就会生效。
问:新法的实施日期大约在什么时候?
钱律师答:估计今年的10月到12月会最后生效。
问:新法对加拿大移民申请人,尤其是中国大陆申请人有什么影响?
钱律师答:
如果光从法案条款本身来看,这种影响的细节还不太清楚。因为,对申请人如何评分,以及具体的移民条件,这些问题并不是由法典本身来确定的。而是由行政部门――移民部制定实施细则(Regulations)来确定的。
因此,目前在未看到Regulations的草案以前,是不能作任何有意义的判断的。但是,根据移民部首长的多次阐述,新的Regulations将会更欢迎高科技的人材移民加拿大。对申请人的英语能力和个人适应能力将会更加注意(加重比分)。对商业移民的评审规定也会更加具体。移民部已经对新的实施细则的精神作了原则规定,则这些原则届时一定会有体现的。
问:目前新移民实施细则的草案是否已经出台?
钱律师答:目前(2001年7月3日),还没有出台。目前有些业者所提供的“加拿大新移民法的评分规定”,并非是实施细则的草案,而是去年那一稿旧法案的配套实施细则的一个“蓝图”。今年,移民部还未拿出任何“蓝图”或草稿。
问:钱律师,您能否在新的实施细则草稿出台后的第一时间在瑞潮网上公布这些细则的具体规定吗?
钱律师答:如果移民部根据今年的新法案起草实施细则的草稿,最初只会是在有关专家之间传阅,以供大家评论提意见。这时,所有的有机会接触此草稿的人员都会承诺,不向外公布。因此,在那时候还不能提供。等大家的意见都充分反馈以后,移民部会进一步修改该草稿,正式公布该草稿。届时,我一定会将中文译本提供给各位读者。我还会将我的评论提供给各位分享。
问:您这样的说法并没有解决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依我的条件,是新法对我有利还是旧法对我有利?
钱律师答:确实是这样。因为现在的实施细则的草稿还没出台,我确实不能随意猜测(speculating)。但有一原则,是我反复告诫我的客户的:如果您的英文条件较好,年龄也较轻(35岁以下),根据新法,您的得分会较高。如果您对自己的英文能力信心不足,或者是年龄偏大了。那么,旧法可能是您的末班车了。应立即提出申请。
问:如果我今天提出申请,明天新移民法就生效了,我的申请案是依新法来评估还是用旧法来评估?
钱律师答:依旧法评估。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加拿大钱路律师事务所,北京瑞潮网联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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