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建委、教委及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严禁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通知要求,高考期间,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和市政重大工程外,禁止夜间(深夜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获准夜间施工的单位,除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预先告示制度外,还严禁下列行为:使用电锯、切割机、电刨、风镐等高噪声机械设备;野蛮装卸、车辆鸣号;乱扔工具、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大声喧哗等。
在7月7日至9日高考考试期间的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6时时段内,还特别规定:距考场100米内,禁止产生超标准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其它超标准噪声污染;凡经过考场周边道路的货运车辆,一律绕道行驶,其他车辆必须缓行,严格禁止鸣号。
凡违反上述规定,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交巡警要求各基层单位主动与辖区内考场(学校)取得联系,为其提供方便,并增加相应警力,维持秩序,以确保中、高考的顺利进行。(孙鉴 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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