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买了一双质量低劣的皮鞋,您可以投诉;如果您到饭馆用餐,饭菜不卫生,您可以投诉;如果您到医院看病,手术有问题,您也可以投诉。总之,不管哪种行业的哪种产品或服务,只要质量有问题,购买者就有权投诉,甚至可以告上法院,虽然未必胜诉,但是您投诉的权利神圣不可剥夺,受《消法》保护。然而多年来,却有这样一个行业,似乎一直都“跳出三界外,不在投诉中”,这就是教育。您见过哪位家长或者学生因为学校教育质量问题(比如学校管理失职导致校风太差影响学习、老师教学严重不负责任等等)而投诉的?没有,至少我没见过。
至今全国尚没有一起真正的教育质量投诉。我想这并不是家长和学生不愿意投诉,而是不敢投诉,因为投诉的风险太大了。以初中和小学为例,现在实行就近入学,孩子只能到离家最近的学校读书,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如果您嫌教育质量不高,您就投诉吧,输赢暂且不论,把学校得罪了,这不是给孩子找好看吗?谁肯去冒这个风险。那么大学阶段呢?好不容易才考上,你嫌教育质量低劣,还能转学或者弃学不成?
也许有人会问,教育质量有问题难道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吗?不,教育质量出了问题,可能会有学生自身的问题。教学教学,有教有学嘛。但是,我认为除去大学阶段,育人者应该负大部分责任。毕竟,中小学生还都是未成年人。退一步讲,即使育人者负有一半责任或者三分之一的责任,那么这部分责任也应该有人来承担。毕竟,学生是交了学杂费的,当教学质量低劣的时候,他们有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许还会有人问,接受教育是消费吗?我认为,既然讲教育产业化,这点就勿需怀疑。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阶段也是要交杂费的。一方交费(投资),一方提供服务,这是典型的消费行为。前一阵子,全国上下“教育消费”不是叫得山响吗?有些专家还曾主张用“教育消费”拉动内需呢。
据统计,到2010年中国接受教育的人口将近3亿。尽管教育部门明确表态反对,但“中小学生留学热”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据《广州日报》说,仅1998年广东一个省,中小学生出国留学就花掉了10亿元。个中缘由虽多,但我觉得教育质量不能令人满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遗憾的是,在教育质量不够高的同时,消费者(受教育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我翻遍有关教育的法律,也没找到一条受教育者如何维护权益的条款,有的只是教育者一方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处罚。这一点就像医疗事故由卫生部门自己鉴定自己处罚一样,让“消费者”觉得心里没底。
因此,我想问,教育质量为什么不可以投诉呢?因此,我要建议,应该及早设立教育质量监督投诉站。(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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