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文化教育 > 文教信息 > 教育专递 > 正文

不具备四项条件不得当北京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01/07/11 07:05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记者阎建立报道 教师向来被认为是相对稳定的职业,进入教师队伍好像是端上了“铁饭碗”。但这个“铁饭碗”马上也要被打破了。昨天,北京市召开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正式启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所有的教师将进行审查,教师必须持证上岗,不具备教师资格者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据介绍,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教师职位的前提。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聘任为教师。教师资格一经取得,非法律规定不得丧失和撤消。取得了教师资格并不等于就是教师,只有依法定聘任程序被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正式聘任才能成为教师。

  教师资格的条件包括四个方面: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又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进行研究活动的能力。

  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考试考核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据市教委人事处介绍,2001年,北京市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范围是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1994年1月1日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在职教师;原在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中任职,现已离退休的教师还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


    手机短信传送天气预报、演出信息、彩票号码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发表评论】 【金庸客栈】 【短信推荐】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追踪高考动态 贴心服务考生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联想全球华人共申奥专题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文化教育意见反馈留言板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