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北京联合大学一年级学生余亭亭状告北京机械工程学院附中案。据称,这起以受教育权利遭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在北京市尚属首例。
据羊城晚报报道,余亭亭诉称,她于1996年7月被北京机械工程学院附中高中部录取,读了两年高中之中,学校怕一部分学生考不上大学,影响学校的升学率,故意出高难度试题,她们班36人中有19人被强行分流,比率占52%。“分流班”的课程比高三班少得多,连英语课也没有,但学费却高达1900元,比正常高三学生高出近10倍!毕业后也只发成人高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能参加高考。为了取得读完高中的权利和参加高考,余亭亭迫不得已在高三开学两个多月后,花费2.7万多元转入一所离家很远的私立学校继续读高三。而学校以极低的升级率换来极高的高考升学率,高考升学率达到100%,并取得朝阳区高考第一名,这是以剥夺了她受教育的权利和前途换来的。
但事实证明,被分流的学生并非很差,在背负着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余亭亭和分流班的其他几位同学还是考上了大学。如果让他们顺利读完高中,他们可能会考上更理想的大学。
为此,余亭亭提出了3项诉讼请求,责令北京机械学院附中为剥夺其应该读完高中的正常受教育权利而道歉,赔偿她被迫转入私立学校所花的费用2.5万元,判决北京机械学院附中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被告北京机械工程学院附属中学辩称,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明确指出“在普通教育中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因地制宜地在适当阶段引进职业技术教育因素,在不同阶段对学生实行分流教育。城市可在高三分流。”
被告强调,原告选择“分流”是出于自愿,不存在受被告强迫的事实。余亭亭和其母亲在“分流申请书”上签了名,余亭亭参加了报考学校的面试,并填写了分流报名表。原告余亭亭“分流”后自行转入私立学校,再次选择了受教育的方式,此行为与本校无关。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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