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宁夏: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2018年06月04日 10:19 人民日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宁夏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教育,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对民办学校的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釆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意见指出,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方面,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张粉霞-YH

国际学校

大咖说

高清美图

精彩视频

品牌活动

公开课

博客

国内大学排行榜

国外大学排行榜

专题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