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诚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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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16 14: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厦门大学是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具有80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园和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是从事学术研究的理想学府。为加快把厦门大学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现面向国内外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加盟,共创厦门大学的美好未来。 设岗学科 结合学校“985工程”二期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拟在以下学科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或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期三年: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物理学、微机电、仪器科学与技术、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教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人类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开设本专业国际前沿性课程; 3、具有活跃的研究思想和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够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拓展本学科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6、特聘教授要求一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要求一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工作条件与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厦门大学教授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工作津贴;讲座教授按工作时间享受每月1.5万元人民币工作津贴。 2、特聘教授按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协助解决住房问题。讲座教授在校期间安排公寓住房。 3、学校积极协助受聘人员申请各类科研基金,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 4、对工作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提出面议。 应聘办法 1、应聘“长江学者”,有关政策和应聘要求请访问教育部“长江办”www.cksp.edu.cn 。申请表格请下载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软件(个人版)”填写。详情亦请访问厦门大学人事处rsc.xmu.edu.cn 。 2、应聘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请访问厦门大学人事处rsc.xmu.edu.cn ,填写《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厦门大学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3、应聘“长江学者”请于2005年3月10日前, 应聘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请于2005年3月底前将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提交厦门大学人事处。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厦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05 传 真:0592-2183984 联系人:余炳建 电 话:0592-2182253 E-mail:rscs@xmu.edu.cn 联系人:陈 文 电 话:0592-2186239 2182259 E-mail:rscr@xm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