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对我市春节期间的“加班族”进行了电话调查,发现接受调查的加班族为了保住“饭碗”、给单位及老板留下“好印象”,均表示不会主动询问加班费,即使单位不发加班费,自己也不会“索要”。
八成人不会对加班费“认真”
记者首先通过电话对10位节日加班的“加班族”进行了采访调查发现,10名在春节期间的“加班族”表示已经通过报纸得知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但是其中的8位表示他们节后上班并不会向单位“索要”和询问加班费,就算单位没有发放他们应得的加班费,他们也不会就此向单位和老板“询问”。剩下两位受访者的回答与先前8位不同的是,他们会向单位询问,如果单位没有发放,自己也不会过分“认真”。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8位不计较加班费的“加班族”都是来自外企和私营企业,而表示会过问的两 位“加班族”则是来自大型国企。
受访者:有份工作不容易
“为什么不会对加班费过分认真呢?”究其原因,众人均表示,现在竞争激烈,能找份工作就不容易,何况一份收入较高的工作。如果讨要加班费,容易得罪老板,何苦而为之。
在一家大型房产集团工作的职员小唐告诉记者,春节他加了6天班,公司很多计划开年就要推出,老板早就打招呼要加班做好后才能回家过年,加班费可以多发。但是如果老板没有兑现,自己不会主动询问,毕竟在公司里平时的薪水不低,就为了几百元加班费得罪了老板,挺划不来的,搞不好把工作搞丢了,因小失大呀!
某网络公司的高级经理胡某不仅表示了和小唐相同的担忧,他还表示,如果真的有人因为几百元加班费去打什么官司,从经济学的角度说,绝对划不来:一是打官司麻烦,就算胜了,也就不过几百元加班费,但是自己为此投入的精力和人力不能忽视;二是打官司得罪人,再说得罪的都是自己的老板、身边同事,估计要来了加班费,饭碗也难保了;三是,就算有媒体和社会大众给你“撑腰”,但是你想想,这样工作和生活不是挺别扭吗?
私企管理者:员工对企业信心不足
一些私企管理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私企员工不敢对加班费“过分认真”的现象时表示,员工的表现反映出他们对各自所在企业的信心不足,或者说个别私营企业的管理不正规。这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或者建议改进加班费的发放,使之更能保护员工的利益。
法律工作者:这是一种主动放弃权利行为
记者从市劳动管理部门了解到,春节加班费的计算和我们平时的计算方式不同,初一到初七连续加班的,前3天加班费是不低于本人日加班工资3倍计算;后4天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加班工资两倍计算。 律师陈瑜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索要加班费是一种个人的民事权利,主动放弃权利,法律不会追究,但如果企业单位主动拖欠或不给加班费,一旦被投诉查实,应全额支付加班人员的报酬,并将被处以罚款。(记者:邹宇 编辑:马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