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首席教授和学科责任教授。
一、设岗学科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结构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岩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2、“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材料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结构工程等。
3、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应用经济学、艺术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哲学、法学、政治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教育学、外国语言学、新闻传播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
二、招聘条件
(一)“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1、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学术素质,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显著成绩;
3、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5、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6、特聘教授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3个月以上。
(二)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
1、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应聘首席教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应聘学科责任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学术道德高尚,符合教师上岗的基本要求。
3、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显著成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体参见上岗条件)。
4、有带领学术梯队或工作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聘期内必须全职在岗工作,个别优秀留学归国人员,每年在职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支持方式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讲座教授津贴每人每月 1.5 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同时按实际工作月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等福利待遇。
2、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理工科 200 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理工科15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为首席教授提供理工科100万元左右、管理经济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0万元左右的科研配套经费;为学科责任教授提供理工科30万元、管理经济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万元左右的科研配套经费。 同时配备科研助手和梯队,提供实验用房和办公室。
3、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提供安家费40万或 160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提供安家费30万或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为首席教授提供安家费 25万元或提供140平方米左右住房;学科责任教授提供安家费 15万元或130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同时妥善安排配偶工作。
4、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 [1999]29 号)获得有关产权收益。
四、聘任程序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讲授)填写《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 www.cksp.edu.cn 下载 )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填写《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www.edu.cn特聘教授招聘专栏中下载),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首席(学科责任)教授候选人推荐表》(www.edu.cn特聘教授招聘专栏中下载)一份,并提供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①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②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 SCI 、 EI 、 SSCI 、 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④本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⑤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2、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确定“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人选,报教育部评审;确定“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推荐人选,报湖北省教育厅评审;确定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人选。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经教育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和长江学者聘任顾问组专家审定通过;“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经省教育厅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特聘教授人选。
4、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
五、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51526 fax:027-87651461
联 系 人:唐昌飞
E-mail: jsb@mail.w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