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06/06 11:1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原隶属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学校办学特色突出,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173人,其中教授180人,副教授441人,博士生导师65人;学校拥有财政学和会计学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知识产权国家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
一、设岗学科 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西方经济学等; 管理学:会计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 法学:民商法(知识产权),宪法与行政法,法制史等。 二、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三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特聘教授的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它相应职位,讲座教授的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它相应职位;长江学者的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称。 3、学风严谨,具备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为人正派,科学道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5、特聘教授应能保证每年在校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应能保证每年在校全职工作2-3个月以上。 四、招聘待遇 1、特聘教授受聘期间,享受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规定的特聘教授奖金人民币10万元/年,同时享受与学校教授同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及学科带头人专项资助;超额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津贴不封顶。校外特聘教授受聘期间,学校免费提供180M2四室二厅住房一套,安家费1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三年内提供配套科研经费50万元,根据需要配备精干助手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及实验条件。 2、讲座教授受聘期间享受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规定的讲座教授奖金人民币1.5万元/月,学校配套给予工作津贴50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支付;校外讲座教授受聘期间,学校视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科研配套经费和工作室,免费提供专家公寓,另每年据实报销一趟来校工作的国际(国内)往返旅费。 3、聘期结束,受聘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拟长期在校工作,学校提供住房归己所有。 五、应聘提交材料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从长江学者网站www.cksp.edu.cn下载申报软件个人版)书面原件及电子版; 2、个人书面申请函及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原件; 3、500字个人简历(包括从大学起的详细学习及工作经历)打印件及电子版; 4、5篇重要代表性论文全文及其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复印件,申请表所列其他代表性论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请表所列举的SCI/EI/SSCI/CSSCI/ISTP等收录及引用情况的证明原件(并经有关检索管理机构盖章); 6、重要科研项目的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7、目前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重要国际组织或学术会议学术职务的任职证明,大会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关于应聘具体学科岗位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六、应聘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根据上述招聘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直接来函或通过电子信箱等与我校组织人事部(师资办)联系。本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25日。 联系通讯方式:中国湖北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师资办)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人:林际福(Tel:027-88382786、027-62826773) Fax:027-88382786 E-mail:szb@zn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