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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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15 14:2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华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一、招聘学科 主要学科领域包括:光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体育
二、应聘条件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8、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4、保证每年能在我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三、待遇 1、特聘教授由教育部提供每年10万元津贴,此外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享受华南师范大学校内特殊岗位津贴;讲座教授由教育部提供1.5万元/月,此外学校按实际工作月数另给5000元/月的津贴。 2、三年聘期内,根据学科需要,学校为自然科学特聘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为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另配备助手,满足科研和办公用房的需要。 3、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提供三室两厅(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元。 4、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 5、长江学者聘期期满且成绩显著者,如本人同意,我校将以特殊岗位教授的待遇引进和聘任。 四、材料提供 应聘者通过长江学者网站www.cksp.edu.cn下载教育部新修订的长江学者申报软件个人版,用该软件填写《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请于6月25日之前将材料原件寄到我校人事处(材料请注明“应聘长江学者”字样),并先将申报推荐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欢迎与我们联系。 五、其它 华南师范大学同时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应聘我校广东省特聘教授岗位和校内特殊岗位。 六、联系方式 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510631 联系电话:86-20-85211059(平老师) 86-20-85211053(张老师、韩老师) 传真:86-20-85213352 电子邮箱:hs815@sc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