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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保障部门五大措施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07/08 12:04  潇湘晨报

  本报讯  从即日起,我省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将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行五大便民措施,力促毕业生就业。

  力促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五大措施是:1、毕业半年以后仍未就业者办理失业登
记。各地要及时进行求职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对毕业半年以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并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城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的统筹管理。2、求职者可进全省统一职业介绍公众网。各地要免费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交费和接续服务。3、毕业生就业减免托管费。毕业生在本省境内就业或在省外就业需托管档案者,由其就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并管理,按省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减免托管费。4、未就业者可获免费技能培训。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供培训鉴定条件,接受毕业生的培训鉴定任务。对未参加职业指导课程培训或未取得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各学校要免费组织职业指导课程和职业技能强化训练。5、定期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学校要督促和指导毕业生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毕业期间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及时处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和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李柯夫 谢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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