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声称严查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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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7/14 10:10 人民网-市场报 | |||||||||
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高校将取消该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近,从高校报来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中,发现少数高校在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中存在虚报就业率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2005年6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在对外发布《关于杜绝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中虚假现象的通知》中对就业率弄虚作假现象喊停。
通知中称,因发现少数高校在毕业生就业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行全面清查。 7月4日,当记者到湖北省教育厅采访时,高校学生处相关负责人对此三缄其口。一番周折后,这位邓处长简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目前湖北中医学院上报的就业率能透露吗? 邓:不能,就业率只能对教育部上报。 记者: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的资质由谁来审查,作为主管部门如何把好关? 邓:由学校和省毕业办联合审查。高校学生处的核查办法是,选择部分高校随机抽取少量已就业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其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由核查人员到毕业生就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或电话核查。 记者:对于别人举报某高校就业率造假,如果情况属实,作为主管部门将作何反应? 邓:通知里有明确规定,对核查发现毕业生就业率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高校,省里取消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其就业率根据核查情况,进行重新核算并公布;同时,高校也要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露出的只是冰山一角 在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上找个单位盖章,然后在省人才中心托管,这样的做法在湖北省高校很普遍。 在湖北省人才中心资讯部,记者以一个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想办理托管为由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指明,赶紧找个单位盖章,因为省毕业办凭用人单位公章发放派遣证。 湖北省中医学院就业办一位姓刘的处长告诉记者,在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上找个单位盖章,然后在省人才进行托管,这样的做法在湖北省高校很普遍。 第二天,中医学院这位处长的说法,记者在湖北省人才中心也得到了印证。湖北省人才中心客服部一位知情人士承认,类似湖北中医学院的做法,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中南民族大学等一些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的一份统计中获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湖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84%。 -采访后记 1999年国家首次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之所以统计就业率,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给出的解释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公布就业率就是对各高校办学质量的督促。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就业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所高校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增设学位授予、国家经费拨款等多方面。 教育部将就业率摆在“衡量高等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的位置上。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参加的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曾表示,高校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要进行适度硬性挂钩,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这对于地方的一些高校来说,可谓是一道死符。 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各想各的招,各有各的门道。于是高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执行教育部政策时似乎有了一个潜在的规则,只要互相不道破,就相安无事。 笔者认为,就业率是一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真实性是它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数据,才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宏观调控高校教育资源,并据此出台相关政策。如果用造假的方式“提高”就业率,则不仅提高不了学校声誉,而且将影响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尽管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效果,但这绝不是长期吸引生源的办法。同时,不准确的就业率将可能误导学生填写报考志愿,虚假信息甚至还可能误导政府部门的决策。(记者 郝涛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