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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生说:可以不录用我 但不可以不尊重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01/26 10:54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天津1月25日电 人才市场供需的不均衡使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招聘方不尊重求职者的现象屡屡出现。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针对此类问题,中心将启动求职学生的投诉权,对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进行“把关”。

  大学生张某满怀期待地参加某地产企业的招聘会,将近4个小时的等待仅换来一分钟的面试,便被通知无缘下一轮,气愤之余向招聘方要回了自己的简历。

  某知名企业在招聘会现场,希望利用一天的时间,完成接受简历、面试、签约的步骤。除去造成现场的混乱,也令学生们感到苦恼。“这是人生重要的一步,我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完成选择。”“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只要来到招聘现场,都会有着很高的号召力,受到不尊重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学生们无奈的向记者表示。“我们只是按照计划招聘,可是来了这么多的学生,我们始料未及,场面的拥挤不是我们的责任。”一位招聘人士表示。

  而更多的招聘单位更是乐于将待遇问题说得模糊一点,“我们希望学生看中的是企业本身,而不是待遇。另外,具体收入要视个人表现而定。”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与信息部部长黄郁向记者介绍说,中心一直注重对招聘方“把关”,但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市场,将从近日起将严格对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提出5项规定,希望此措施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学生权益。

  一、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时间,应对求职学生的简历进行妥善管理,不能随意丢弃;二、为保证用人单位的真实性,招聘前必须办理资质认证手续,提供营业执照,组织单位验证代码,单位介绍信与经办人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三、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时应将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要求的用人岗位及人数做具体说明,对于劳动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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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期限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也要一一说明;四、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招聘单位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做虚假宣传。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应聘者的报名费、风险金和抵押金。(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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