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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的“实战”陷阱 大学生求职遭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06/03/20 14:25  城市快报

  据新华社上海3月19日电眼下,又到了求职热逐渐升温之际,不少大学应届毕业生拿出“迎接高考”般的决心和勇气,开始了应聘求职“最后的冲刺”。没有想到的是,许多学生却跌进了千奇百怪的各种“实战”陷阱。

  “实战”中的“义务推销员”

  不久前,上海音乐厅让应聘毕业生推销门票一事引来舆论哗然:这家音乐厅在招聘“市场营销”人员时,“面试项目”之一是出售音乐会门票,规定“出票多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面试”。

  类似的“实战招聘”并非上海音乐厅“独创”。一位上海男青年说,他到一家工艺礼品公司面试,对方说要考察他的工作能力,让他先购买一个礼品,要价370元,“能卖出去才录用你。”公司还和他签下协议,无论录用与否,买下的这个礼品概不退还。后经查实,这家公司根本没打算招人,而“卖”掉的那个礼品实际只值几十元钱。

  令人心寒的“实战招聘”招数

  借“考察”之名、图自身之利的“实战招聘”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招数:

  一是打着“考察”“锻炼”等旗号,让求职者无偿推销商品。一些单位号称“崇尚实战演练”,其实无非是“白用”毕业生。

  二是借“写策划”“做方案”等名义,窃取求职者的创意。同济大学软件设计专业学生小光,近日到一家手机游戏公司应聘,公司让他先实习一阵再决定是否录用,实习期间的工作就是编写手机游戏。而他了解到,他的一位同学在这家公司实习期间做出的作品,被公司直接拿去“上线”,对外发布牟利。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的“群体忽悠”。无论是要应聘市场营销还是创意设计,各类岗位一概来者不拒,“欢迎实习”。收进一大批“打工实习生”,临到签约期才发话“今年没有招人指标”,将所有人“踢”出门外。

  招人坑人之间的“模糊地带”

  招聘单位究竟是真心实意通过“实战”来择优纳才,还是设个“陷阱”牟利?正是这种“谁都说不清”的状况,显露出当前人才招聘市场的一个大问题。求职者对招聘单位揣摩再三、犹疑不定。最终的结果,或者是企业真的坑了学生,或者就是学生误解了企业,自然也错过了机会。

  记者发现,种种不信任,根源就在于“招人”和“坑人”之间存在着一个“模糊地带”:在“实战检验”之初,应聘者的工作性质难以界定,用人单位和应聘者也很少为此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是“真心”还是“假意”,无法判别,企业“全凭良心”,而求职者则“全靠感觉”。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学生认为,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单位毕竟得到了利益。

  背景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有关人士日前表示,2006年我国劳动力过剩人数将达到1400万人,其中大学毕业生为413万人,比去年再增75万人,这表明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

  专家说法 谁来填补“规则真空”?

  毕业生实习问题,是一个法律真空地带。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到第7个月时,实习生有权向用人单位“要一个说法”。但目前的问题是,大多数单位的实习期不足6个月,而求职者在此期间难有权益保障。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李美娟面对规则的空白,学校、劳动部门和法律部门都有责任伸出手管管,通过事后追诉等办法,共同保护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的权益。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规范招聘市场。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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