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公司都有这样的人:对老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老板出差时,主动报名帮老板照顾家里的狗,老板一旦离职,连告别晚宴都懒得参加;对同事,尤其是看不顺眼的同事积极主动开展情报卧底工作,一旦同事迟到5分钟,马上义务劳动报告给行政人员,尽管这位迟到的同事去年的销售业绩为全公司第一;喜欢在人背后说些捕风捉影的谣言,或者根本子虚乌有的事,挑拨离间,搬弄事非,目的也许仅仅是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重要,或者让别人对自己的敌人滋生坏印象……
有位女销售总监跟我说过,当她发现一位同事当面老是吹捧她,背地里却经常向大老板告她的黑状时,也学会了一面在电话里把她夸得鲜花一朵,放下电话后立马对别人戳穿她的真面目,并且毫不吝啬地把她的“小人”行径夸大一番。典型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就是“小人”的传染性,一个“小人”,可以把大家都拉下水变成“小人”。
也有人实在不堪“小人”排挤,十分无奈地“被辞职”。有些空降的高管喜欢用不太正大光明的手段迫使老员工走这条路,从而换上“自己人”。公司往往觉得这样是为了让以后的部门运作更有效率,而选择容忍和默许。这些手段包括:让他们坐冷板凳啊;查他们的账目啊;“创造”举报信啊……
半投降,也是一种处世之道。在摸清“小人”的真正意图之后,装作配合,一定程度上满足“小人”,从而达成表面的默契。一些明哲保身不愿多事的人,在被“小人”纠缠后,用这种办法寻找到一段时间的和平。
也有好斗的人,以君子的阳光手段和小人斗争到底。这有点像金庸小说里正大光明派的太极真人张三丰大战偷练“葵花宝典”的岳不群。围观的人当然希望张三丰获胜。毕竟,每个人都把自己想象成正义善良的张三丰,把对手想象成邪恶阴暗的岳不群。
其实若论“小人”的特质,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一点。正是因为对每个人心中的那点“小”,摸得太熟了,“小人”才能利用它们走捷径为自己造福利。为逐利而不择手段是“小人”的共性。但只要这个手段还没有违法违规,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它违法违规,你就只能姑且认为这是一种“个人风格”,一笑了之。
在制度严明的社会,我甚至怀疑“小人”这个词,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违规了,就受惩罚,没违规,就是良民,哪里还有“小人”的空间?有的时候,“小人”不以自己的行为为耻,还以为自己是聪明地钻了制度的空子时,你都会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判断力出了问题。富豪江南春在接受电视访谈时公然说起自己当大学学生会主席时,把待遇最好的工作招聘消息私藏起来,自己去应聘,并堂而皇之地认为这是学生会主席应有的福利。你说,他到底算是“正大光明的小人”,还是“精于算计的聪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