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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官方警示:暑假兼职“三看一举报”谨防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5日 10:55   汉网-长江日报

  

  暑假来临,又到高校大学生实习兼职高峰。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首次发布警示,提醒大学生了解法规,依法维权。

  在校生暑期打工易受到三方面侵害:遭遇中介陷阱,如让求职者交纳数十元报名费,再冒充著名商场、公司“招聘”,诱使求职者再交数百元信息服务费,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拖欠、克扣劳动报酬;工作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

  据了解,劳动法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不签订劳动合同。教育部规定,勤工助学活动应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为维护大学生权益,不提倡未毕业大学生私自校外打工。如需独立打工的,请做到“三看一举报”。

  看证照。人社部门《职业中介许可证》和工商部门《工商营业执照》,两者中,职介机构名称应一致,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与所应聘的岗位有关。

  看收费。警惕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上墙、随意收费、不开发票的职介机构,保存好发票、收据等资料,以备维权。

  看待遇。如中介给的职位待遇高,却对求职者学历、技能漠不关心,甚至根本不问,极可能是陷阱。

  及时举报。根据规定,中介机构服务不成功,应退还中介服务费。如权益受损,应及时向市、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此外,与用人单位虽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主动提出签订聘用协议,以保护自身权益。协议要列明工作内容、时间、地点、报酬、福利待遇等。出现一方违约或发生侵权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别提醒,大学生求职请到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彭燕娥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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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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