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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一组织毕业生见习 没人每月500元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31日 14:56   《北京考试报》

  7月28日,全市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可进入认定的见习基地实习,单位留用见习生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30%。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人数每年有近10万,年底毕业生就业率约为95%左右,每年仍有5%左右的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针对这部分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本市启动就业见习,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符合条件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就业见习基地的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就业培训。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毕业生签订《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等内容,确保见习生的权益。

  见习期间,见习生还可享受到基本生活补助。该项补助按月发放,由见习基地和政府补贴共同分担。目前,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基地给予的部分由见习基地自定。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政府补贴。

  对于见习基地的规模和管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提出了严格要求:接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必须是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见习岗位的技术要求和业务内容,要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能力水平;要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门的就业见习指导人员和完善的就业见习计划;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出具《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录用的,见习基地将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单位见习生留用率不能低于30%。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见习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按照计划,本市今年将建成100家就业见习基地,8月底组织第一批就业见习双选会,9月初毕业生将进入见习基地见习。

  延伸服务

  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四种情况可终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如果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连续无故缺勤,或者由于患病、已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无法参加见习的,经批准,见习基地可与见习人员终止见习协议。(记者  安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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