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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社工招聘办法出台 京籍专科生可报考社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5日 10:23   《北京考试报》

  (实习记者 许卉)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这是本市首个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根据规定,本市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社工岗位。

  《办法》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区县。其中,报考的大专毕业生须为北京户籍,非京籍报考者涉及落户问题,仍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关负责人介绍,非京籍社工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可办理落户手续。

  考试分笔试、面试。各区县将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区县,不得跨区县调剂。考试、考核、体检三个环节都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要在本区县政府相关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办法》明确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是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对招考对象、招考组织、招考程序、考试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今后社工招聘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全市统一划定笔试分数线。原则上社工招聘每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起社工招聘的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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