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2001年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开始办理。凡想在京工作的外来人员要想获得合法务工手续,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证,并符合相应条件。“素质准入,持证上岗,缴纳社会保险”是总的原则。
与往年相比,今年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要求更加严格,除一些脏、累、苦、险的工作以外,其他工种应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113个工种要持有技术等级证书。有关部门强调,这一要求绝不是针对外来人员,本市从业人员在求职时同样也有学历和技能的要求,彼此是同等的。这是北京建立国际化大都市的必然要求。
另外,国家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各类用人单位都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也应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不能取得《就业证》。这一要求极大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单位的行为,对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今年的办证工作,采取属地办证的方法,大大方便了用工单位。除市建工集团、城建集团等多家成建制单位外,进京企业、在京部队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北京市电信公司、北京西站地区、市粮食局、市二商集团、市旅游集团及所属单位,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批准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通知书》到市外来劳动力职介中心申领《就业证》。其他用工单位持区县外来劳动力职介中心批准的《通知书》,向缴纳失业保险费所在地的区县外来劳动力职介中心申领《就业证》。(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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