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学收费标准正式公布
http://edu.sina.com.cn 2000/06/30 扬子晚报
本报讯:针对前一段时间一些不确消息:南京市教委昨天正式公布了调整后的中小学收费标准。
具体为:小学杂费70元/每生-学期;初中杂费100元/每生-学期。代办费、预收费、自行车保管费、蒸饭费等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小学和初中的借读生交纳借读费后还应按规定交纳杂费。省定小学和初中的杂费标准从2000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不分老生和新生。五县小学和初中杂费收费标准可按照不高于省定标准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报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备案。
今年南京市区普通高中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并轨后的学费标准为: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50元,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5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高中收费并轨后,收费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即2000年秋季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执行并轨后的收费标准,原在校的高中生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五县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招生收费今年暂不并轨,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少数学校住宿条件好,实际成本超过省定统一标准的,其标准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学校向学生收费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施姣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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