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年硕士生招生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入学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入学考试须在同一地点。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欢迎重点大学年级前三名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与我校相关院系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3、2001年我校除部分单考班(详情请见我校主页或直接与研招办联系)外,其它专业不招收单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推荐。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报名时间与统考一致,经我校审查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后,办理报考手续,与统考考生同时进行考试。考试科目与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科目名称一致。考试地点在北京大学。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实验等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5、在职攻读的应届专升本考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才能以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
6、录取类别:①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进行“双向选择”;②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原单位;③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原单位;④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硕士生,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资金培养硕士生协议书。
7、自7月1起,北京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京大学主页查询(网址:
www.pku.edu.cn;E-mail地址:
grszsb@pku.edu.cn。),或拨打我校的咨询热线16800169(将于7月20日开通,无须交纳信息费)。
8、凡考取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系规定申请连续攻读博士学位。
9、近几年来,我校每年向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二志愿录取考生人数均近150人,2001年我校将继续努力为达到教育部初取分数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二志愿单位。
10、研招办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四全天及周五上午,欢迎来访。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1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北京大学研招办提供)
特别说明:由于高考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消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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