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办继续与福建省和泉州市共建华侨大学
http://edu.sina.com.cn 2000/11/02 08:26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泉州十一月一日电 (记者林永传周景洛曾福志) 今日下午,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刘泽彭代表国务院侨办分别与福建省副省长黄小晶和泉州市长施永康签定了共建华侨大学的协议,此举表明福建省和泉州市不但将继续与国务院侨办共建华侨大学,而且共建的力度大为增强。
按照协议,从二OO一年到二OO五年,福建省和国务院侨办每年按一比二的投资比例增拨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福建省每年安排五百万元人民币,国务院侨办每年安排一千万元人民币。泉州市政府和国务院侨办每年也按一比二的投资比例,泉州市每年安排一百五十万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地震工程及防护等八个重点学科和电子信息学科及博士点的建设,国务院侨办则按比例每年安排三百万元资金。
协议还规定,福建省出台的各类岗位津贴、补贴等政策性补助仍按原核定标准继续给予安排,华侨大学引进高级人才享有与福建省属高校同等政策;在其它有关方面也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共建,以支持华侨大学的发展。华侨大学则应在专业设置和调整、招生、科研和科技开发等方面更好地面向福建省和泉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华侨大学董事长陈明义称即将到来的新世纪是华侨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他说,华侨大学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比较明显,今后要加大改革力度,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重点,在专业结构调整、教学资源重组上大胆探索;要提高教学质量,加快优势专业和特色学科的发展;同时,要推进科技创新,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力度,把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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