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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07年在职翻译硕士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12:59   新浪考试

  北京外国语大学2007年招收

  在职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中外交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为具有专业口笔译能力的高级翻译人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级翻译工作。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北京外国语大学为首批开展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英文缩写为MTI)教育试点单位。学校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多年的英语笔译和口译教学经验,学科布局完整,人才实力雄厚,学术梯队合理,科研经费充足,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在翻译方面教学基础深厚。学校整合英语学院和高级翻译学院师资力量,积极探索并努力提高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办学特色和培养质量。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具有良好的英汉双语基础的在职人员。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到 www.cdgdc.edu.cn/scb.zip或我校研究生部主页www.bfsu.edu.cn下载中心下载表格)。考生按要求填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考生需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6月25日至 7月15日 (双休日除外)。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西院办公楼二层研究生招办)。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者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用挂号信寄到我校研招办(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89)。邮寄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时(150元),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科领域。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进行资格审查,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

  在职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80100。

  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步。网络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请于7月10日后,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各地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网报成功后,考生持身份证、网报打印出的材料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期限原则上为7月27-- 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

  四、入学考试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8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件)。

  笔试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在北京报考的考生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知识与技能,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在全国联考后(待定),其中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为40名(其中英语笔译20名,英语口译20名)。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复试阶段将重点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技能,2008年秋季入学。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学员学习以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二年。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与翻译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国内的翻译辅助教学工作,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培养费待定,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七、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享受原单位规定的待遇。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089 )

  联系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 址:bfsu.edu.cn/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区办公楼二层

  电话:88816246 传真:88816244 Email:bwyjsb@mail.bfs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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