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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兰州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作为研究型大学的管理学院,拥有相对齐全的管理学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秉承兰州大学“做西部文章,创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以全球性的学术视野和实践创新精神,不断向高层次、有特色的办学方向发展,被誉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摇篮。学院的院训是“学习管理就是学习成功”。
学院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筚路蓝缕,全力推进。学院现有现代企业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研究所、国际酒店与旅游管理研究所、土地资源管理研究所和信息管理研究所6个研究所;设有兰州大学中国西部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和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两个校级研究机构;有博士生导师5人,教授8人,副教授24人;有行政管理博士学位授予权;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其中已招生的专业有: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情报学等;有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予点;有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等8个本科专业;与国家人事部、兰州大学网络学院、国家培训网共同开办行政管理专业远程网络教育,并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坚持国际化的办学思路,与世界著名商学院德国莱比锡商学院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Mark O. Hatfield政府学院、美国加州大学富乐敦分校达成了合作意向。
学院开设了高层次、开放式、永久性的“全球通”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的管理学者、企业家、政府高官来学院每年进行10次左右的学术演讲与交流。
兰州大学MPA实行不脱产、半脱产学习方式和双导师培养制度。2007年招生人数85名。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五、学制和学费
学制三年,三年学费总计人民币30000元。
六、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兰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七、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韩老师、杨老师
咨询电话:0931-8912450
电子邮箱:glxyyjs@lzu.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