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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07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4:13   新浪考试

  西北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05年的陕西法政学堂,其创立伊始就开设有法律专业。作为我校传统的优势学科之一,法学学科充分利用西北大学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优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西北地区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西北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配备了西北地区首家模拟司法实验室与模拟法庭,具有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等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等重点优势学科。这些都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保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课程设置

  必修课: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选修课:外国法律史、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金融法、公司法、劳动法、仲裁法、法经济学、法社会学、证据法等。

  实践必修课: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等。

  三、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招生与录取

  2007年西北大学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50名。招生录取由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五、学制与培养

  学制三年。采取定期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每年集中授课2次,每次学习时间6-8周。

  教学以课程教学为主,采取主讲、“拼盘式”讲座及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模拟法庭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实务能力的培养;实行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六、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步:资格自审

  考生可登录www.xdyjs.com下载招生简章和《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自审,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步:网上报名

  请于7月上旬登陆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先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可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须牢记网报编号。

  第三步: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31日,报名地点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科研楼七层,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需带如下材料:

  ①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下载的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且资格审查表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考生提供网报编号,并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核对时请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确定无误后签名。

  只进行网上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者,报名无效。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请注意本人身份证件的有效期,持过期身份证件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

  工作单位不在陕西省的考生,经我校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的地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但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仍在我校进行。考生均需将上述材料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试时间: 10月27日-28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及政治理论考试时间:11月3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4:30-17:30,请考生持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八、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九、联系部门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

  联系电话:029-88302203

  通讯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邮 编: 710069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9-88308082 029-88308080

  通讯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邮 编: 710069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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