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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430100)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领域:
1、机械工程(430102) 2、电气工程 (430108)
3、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4、计算机技术(430112)
5、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 6、项目管理(430140)
(二)招生人数:不限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首先参加2007年10月28日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我校的一种专业领域报考。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综合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综合测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试包含专业素质的笔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生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用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