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宁波大学2007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 21:18   新浪考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

  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教育中心,简称宁波大学MPA教育中心,是专为政府、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和公共经济理论、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的专门机构。中心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聚揽精英,有在编教师86人,其中教授43人,有博士学位者66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的专家12人。中心还聘请了前美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现任美国公共生产力研究所所长Marc Holzer(马克•霍哲)等9位国际公共管理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傅军教授等20多位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以及学富力强、有实践经验的地方政府官员,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层次和特色的公共管理英才培养平台。中心本着兼容并包、求实创新、结合实际、开拓进取的理念,以攀登山岳高峰顶、敢探烟波大海潮的精神和宁波同仁共同发展中国的公共管理事业。

  2007年将面向全省的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含)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可在mpa.nbu.edu.cn下载)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可在mpa.nbu.edu.cn下载)。

  二、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3门,须参加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面试2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2、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联考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28日

  4、联考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计划与录取

  1、招生计划: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MPA研究生50名。

  2、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我们将重视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培养方式

  我校MPA培养采取单位委托培养方式,在职学习(2007年不招收脱产学生),2008年春季入学,上课时间一般为周末和晚上。学习年限二至四年,有关MPA培养方案可上宁波大学MPA教育网站(mpa.nbu.edu.cn)查看。全部培养费为3万元人民币/人(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为利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考生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报考还须由省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可在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中、下旬(登录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查阅),

  现场报名时间:7月27---31日,地点:请于现场报名前一周内查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网址为:graduate.nbu.edu.cn/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全国联考结束后,由学校在组织专业课考试与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或法学院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网址:graduate.nbu.edu.cn/,或www.cdgdc.edu.cn/scb.zip)。请在表格的规定位置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填写《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表》后,考生本人持单位推荐信和介绍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所获成果或奖励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一式三份)到我校办理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招生咨询

  宁波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地址:宁波大学叶耀珍楼403室 邮编:315211

  联系人:施瑜 电话:0574—87609243

  传真:0574—87609243 电子信箱:mpa@nbu.edu.cn

  网址:mpa.nb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链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