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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孟兆熙 记者李新玲)从2008年起,到天津大学攻读研究生将不再有公费自费之分,学校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学生入学后每年通过年度考核和导师的评定,重新确定下一年度获资助名单,这将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模式。这是天津大学近日出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的。
按照改革方案,天津大学的每个研究生都将有机会申请到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到100%。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不仅奖学金的受助面达到100%,而且生活费亦是100%的覆盖。
据了解,此次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项目中配套的资助经费等三部分构成。研究生奖学金不包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或资助。学校将根据总体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学科的特点、科研状况和导师人数,结合各学院往年招生指标,确定每学年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硕士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年,延期不享受奖学金。博士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3年到4年。
同时,天津大学还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用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育、基础学科和人文社科发展基金、高水平导师资助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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