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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0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7:12 新浪考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须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后打印),由考生本科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正式成绩单一份,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材料。 如果个别学校因推荐免试工作启动较晚,上述申请表和正式成绩单可暂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材料最晚须在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上述第二条要求提供的材料,于2007年9月25日以前直接寄(送)达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的院(系)及学科请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的招生学科和招生信息,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 或 http://hitgs.hit.edu.cn)。各院(系)、学科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2.各院(系)、学科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上网公布允许参加复试的名单。 3.复试将在9月25日至10月18日期间进行。有关复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在9月中下旬公布(待教育部下达有关推荐免试的正式文件后而定),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申请者按各院(系)、学科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在网上公布名单,并由我校研招办将加盖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接收函寄送给申请者。其硕士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将在2008年3月份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与统考生一起确定。 5.获得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07年 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考生请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现场确认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寄达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 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邮编: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1-86416113 传真:0451-86415167 电子邮件: yzb@hit.edu.cn 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9月3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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