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8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9:45   新浪考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接收外校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证明;

  2、填写完毕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主页:www2.ncwu.edu.cn/yanjiu/上下载);

  3、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还要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院校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于2007年9月27日起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主页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且应在2007年10月1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2007年10月15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发放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者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拟被录取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如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违反校纪、校规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 编:450011

  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5790989

  传 真:0371-65790989

  电子邮件信箱:zhsb@n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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