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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理 工 大 学
2008年接收外校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在学期间,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获奖、或有科技发明及有其他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
二、 申请材料:
1、《南京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A4纸);
2、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A4纸);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者请访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07年10月8日(以邮戳为准)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寄至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资格初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3、复试
复试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复试时间:第一批10月12日上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12日-13日复试;第二批10月22日下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23日复试。
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下载)。
复试一般为口试、笔试相结合。
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我校将发《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报名
我校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l 申请人应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在高(市、自治区)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l 于2007年11月(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规定)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l 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5、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录取
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08年6月中下旬寄给本人。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于2007年10月(具体按教育部要求)结束。
六、联系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15498,84438725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邮件请以“申请硕士免试生”为标题)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