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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名次位于前10%。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兰州交通大学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5、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不低于426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良;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
二、 提交材料
1、《兰州交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盖章)。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资料,无论录取与否,恕不退还。
三、 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兰州交通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到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学校参加体检和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10月16日前。
3、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7天公示,并将接收函发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学院。
4、接到我校接收函的申请人,请将省级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四、 录取
1.《兰州交通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3)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五、 联系方式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电话:0931-4938103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