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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关于200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云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云大研【2006】)6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1、取得我校及其它教育部确认具有推免权高校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英语四、六级(涉外专业)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二、接收名额及录取类别
1、接收名额
2008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为193人。教务处下达各培养单位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即为该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名额。
接收的推免生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统考研究生的指标;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生后,须留有名额招收统考和单考学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对接收了我校推免生高校推荐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对等接收。
2、录取类别
我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生(公费)和自筹生(自费),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
1、拟申请攻读云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必须于2007年9月20日~10月12日,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部网站(grs.ynu.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下载打印《云南大学200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相关的负责人签字、加盖推荐院系公章和校教务处公章),连同以下材料一起提交(寄)所申请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办、学校和院、系公章);
3)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彩色)。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接收名单上报研招办。研究生部审核后于2007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10月中旬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准时到校参加复试。
4、各有关学院在完成笔试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接收专业、录取类别)后将名单报研究生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全校名单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接收函。被接收的推免生到原所在高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要求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由各接收单位组织安排。各接收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由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由接收单位根据本专业招收研究生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各专业由3人组成命题组,按一级学科命题。内容覆盖2~3门本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题型及内容应体现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各学院笔试的命题和考试须严格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2)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面试题目由面试人数3倍以上的题目库组成。每个专业组成3~5人的面试小组,做好面试记录。
3、各学院要在面试中增加有关外语口语及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按占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后加入面试总评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接收。
五、时间安排
1、推免生申请时间:2007年9月20日~10月12日
各相关学院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推荐材料及复试方案、复试时间、地点等于12日下午5:00前交研招办;凡我校推荐到外校外单位而未被接收的学生,如需申请我校,务必在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招办,过时不再受理。
2、2007年10月17日,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
3、2007年10月19日,推免生到研招办及各学院报到。
4、2007年10月20~21日,推免生到各学院参加复试。同时,所有推免生须在10月23日前到云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5、2007年10月23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笔试试卷、面试记录表等报研招办。
6、2007年10月26日,学校审核后由研招办发出接收函并告知不录取考生。
六、其它
1、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
2、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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