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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 16:14 新浪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78所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127所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7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及报考流程 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月19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9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0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20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4.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5.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广东省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6个报考点,分列如下: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华南农业大学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报考点只接收一志愿报考除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4.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到该校报名。 5.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该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农业大学或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6.深圳市的考生报考深圳大学,必须到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7.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MBA联考”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MBA联考”考生集中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考试)。 8.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单考考生集中在广东工业大学考试)。 9.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名点,也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10.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分集中个别报名点,未报名的考生将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办理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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