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报考法硕不可忽视的三个问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11:22   中国教育报
提醒:报考法硕不可忽视的三个问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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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以非法学本科背景为依托,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又有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的经历,显示了复合型、实务型的专业优势,就业方向较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法律人才尤其是实务型人才社会需求量大。近几年来,法律硕士始终是考生追捧的热门专业之一。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有哪些变化、招生政策有哪些调整?这些都是考生关心的问题。

  报名条件: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为了更好地实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从2000年起,国家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具体而言,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份),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外,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

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这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则鼓励其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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