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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昕捷)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管理案例缺乏,案例教学的方法和手段还需改进,熟练运用案例教学的老师稀缺,可供分享的案例库也比较少……
近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的2007年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暨培训会议上,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姜异康指出,由于我国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起步较晚,案例教学在我国还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
此前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的一项调查显示,93%的MPA教师在授课中使用过案例教学法,但是接受过案例教学法培训的教师只有34%。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长朱立言指出,MPA培养的主要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决定了MPA的教学方法不同于研究型研究生教学以理论性、描述性和介绍性为主的模式,而是着重实际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融汇贯通,因此案例教学是非常重要的教学手段。
朱立言表示,今后让从事MPA教育的教师在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参与政府科研课题,或者聘任政府官员担任MPA兼职教师将成为MPA强化案例教学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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