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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5:47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 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布,请点击查看学校网站原文。 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结构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办法,确定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设立复试巡查小组;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并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备案、组织考生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30分以上或单科降2分总分增60分以上,且报考专业生源不足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复试。 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注: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 2.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初试总分排名确定。 三、复试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于统考、单考和MBA联考考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0%确定复试名单,强军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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