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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大08研招复试调剂、拟录取等相关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0:37 新浪考试
五、调剂 1.院内调剂: 学院自行决定(要求学科门类相同或08工学向07理学调剂)。 2.校内调剂: (1)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均可申请校内调剂,同时须达到接收学院复试分数线。 (2)4月7日前,第一批学院未录取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www.yanzhao.uestc.edu.cn/xntj)填报调剂申请(要求学科门类相同或08工学向07理学调剂),打印调剂申请单;考生凭调剂申请单到第二批学院申请调剂,接收学院同意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组织复试。 (3)第一志愿报考第一批学院但未上学院复试线,同时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第一批学院专业笔试(须缴纳考试费20元,笔试成绩可用于校内调剂),也可选择参加调剂接收学院专业笔试(无论是否参加笔试统一缴纳复试费50元)。 (4)调剂考生如仍未被接收学院拟录取,研招办在该接收学院拟录取名单上报后清空该生调剂申请,未录取考生可重复步骤(2)再次填报调剂申请。 (5)接收调剂的学院有:004物理电子学院、005光电信息学院、007自动化工程学院、008机械电子工程学院、00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4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025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3.校外调剂: (1)我校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2)调出校外考生须经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调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填报调剂申请。 (3)调剂复试工作在5月上旬全部完成。 六、拟录取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报考、院内调剂、校内调剂。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或单项成绩不及格(低于60%)不予录取。 3.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83201845,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83202237,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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